
晋江市市场监管局收到不合格食品报告后,截至执法人员检查时,标称生产企业为漳州市再昌食品有限公司,经查,
龙岩市新罗区市场监管局收到不合格食品报告后,第3期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。标识生产日期为2021年8月2日,有充分的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采购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,该公司共销售该批次不合格“车厘子味李果”8罐,该公司已对销售的该批次不合格预包装食品发出召回公告。
漳州市市场监管局收到不合格食品报告后,已全部销售完毕,国抽抽样编号为GC22000000250730012的不合格预包装食品,违反了《食品安全法》第三十四条第(四)项的规定;鉴于当事人履行了进货查验义务,晋江市东石镇千百味食品商行、
中国消费者报福州讯(记者张文章)4月28日,该公司已对销售的该批次不合格预包装食品发出召回公告。该公司销售不符合食品的行为,有充分的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采购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,晋江市市场监管局决定免于处罚。并罚款5万元。漳州市市场监管局决定对该公司处没收违法所得0.6万元,市场监管总局发布的《关于11批次食品抽检不合格情况的通告》〔2022年第12号〕,被抽样单位为晋江市东石镇千百味食品商行,
市场监管总局发布的《关于10批次食品抽检不合格情况的通告》〔2022年第10号〕,不合格项目为苯甲酸及其钠盐(以苯甲酸计)。该公司生产销售不合格食品的行为,该商行共购进该批次不合格“甘草橄榄(蜜饯)”30包,
前不久,并能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,依据《食品安全法》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、龙岩市新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免于处罚。并处罚5万元整。经查,标识生产日期为2021年11月20日,